管理学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落实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各各学院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不断改善育人环境,维护学院正常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1、学院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负责制,具体事情有专人管,思想、组织、领导、责任、措施"五落实"。
2、学院要建立各种安全防范制度,辅导员对公寓管理、老师教学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措施全部落实。
3、院领导要实行巡课制,保证各类课堂内有老师组织(教学)。对学生不能放任自由。
4、值周组在值周期间,必须时时检查和管理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在上放学、活动期间的安全;值周领导、值周人员必须在学院住宿值班,以确保学院学生安全。
5、办公室、实验室、微机室、保管室等重要场所都要制订出工作人员守则和财产保护安全措施,确保公物不得丢失,损坏或被盗。
6、学院要将安全责任书层层延伸到辅导员、教研室主任和相关教辅人员。各教研室要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形成学院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教学安全
1、坚持跟班上课,随堂复习,严禁教师脱离课堂。对因教师未跟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全部承担责任。
2、学院活动、课外活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有专任教师组织,不能放任自由。
3、所有实验课,要教育学生按实验要求及步骤进行,严防发生灼伤、触电、中毒等意外事故。
4、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由此发生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三)交通安全
1、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学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带队,严禁学生集体参加各类商业性庆典活动。
2、学生出外参加各类统一考试、竞赛、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各种统一活动,学院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全程护送,责任到人;并要认真考察所乘车辆的情况,驾驶员的技术等,做到有备无患。
3、各级各班须加强对学生的行走安全教育,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在确认两侧确无车辆时方可横穿马路。严禁学生在学院内嬉戏、打闹。
(四)财产安全
1、学院要建立校舍定期检查制度,对学院内的教室、宿舍、办公室、实验室、仓库及各类教学、生活用房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向院长汇报。
2、对危险的教学、生活用房、厕所、危墙等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有醒目的提示标志。
3、微机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各功能室的财产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坏,由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因值周人员不到位而发生校资校产被盗等事件,由值周人员承担责任;因下班前或离开时未采取上锁等安全措施的,由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五)消防安全
1、学院要经常检查学院的消防设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短缺的灭火器材要及时添置补全。
2、要加强对各处室工作人员使用消防栓,灭火器的训练,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3、严禁学生在校内使用各种用电器。
4、各个教师办公室和其他专用室的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管理,按制度要求,按规范操作,及时关闭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六)安全事故的处理
学院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加强教育"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的有效、长效机制,并与教职工奖惩、考评挂钩,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安全事故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产管理制度》、《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考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人保管,一份由学院办公室存档。
学院安全稳定小组 组 长(签字):
学院各教研室、辅导员 负 责 人(签字):
管理学院
2015年12月9日